■《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将二审。
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共有4部法规草案提交审议,其中《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订草案)》《厦门经济特区禁毒若干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为一审,《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进入二审。
《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2014年4月30日完成第一次修订实施至今。《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订草案)》主要从园区范围、管理与服务、促进与保障、规划与建设等内容作了修订,旨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取消高新区“企业或项目入区核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机制,强化土地房产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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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固化我市高新区在运营模式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探索适合高新区特点的企业管理服务机制,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一款,鼓励高新区创新运营机制,探索“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有序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
为解决部分园区“有产无城”的痛点及产业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等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的理念与要求,拟增加关于人才住房保障及推动创办基础教育学校、保障人才子女就学需求的规定。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表示,随着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区内土地房产要素保障空间不足。园区企业若因破产、清算或被强制执行等情形需要处置高新区内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如何确保园区产业用地或建筑物提供给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或项目?希望地方立法能够破解这一难点。结合市人大财经委的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在审议修订草案过程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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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禁毒工作提供立法保障
《厦门经济特区禁毒若干规定(草案)》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创新。
立法拟将即时配送行业纳入监管体系,规定“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物流、仓储等企业发现托运、寄递、仓储疑似毒品或者非法托运、寄递、仓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涉毒可疑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处置。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物流、仓储等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分支机构、挂靠经营单位以及代理点的监督管理”。
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
《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同样采取 “小切口”的立法形式,该项立法既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又是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还是全国首部国土空间信息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表示,该法规草案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国土空间信息定义不清、难以汇聚、标准不统一等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提出立法解决方案。法规草案还注重衔接《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国土空间信息管理、汇聚、应用、保密等进行规定。 (记者 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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